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责任编辑:付基恒
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单位按20%、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>思维百科网 » 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